海里的城

爱意在夜里翻墙,是空空荡荡,却嗡嗡作响。

高启盛去参加高启强的婚礼

应他哥哥的要求,或者说恳请,得做伴郎。

 

高启强和陈书婷的婚礼只经过了三次约会。这个聪明且爽利的女人。这一切结果都起源于高启盛那一句“我哥还没谈过恋爱呢”——虽然他的本意是炫耀他哥对他和小兰的投入。高启强在这种时刻变成一个木讷的呆子,而女人喜欢这种木讷。高启盛对此一清二楚。二十几年的朝夕相处,足够把彼此看得纤毫毕现。

 

真相被发觉于一场争吵。

 

“阿盛,听话。”高启强摸着他的脖子,一直摩挲到他侧脸,高启盛这下干脆破罐子破摔了,“那你结啊,就那臭脾气,反正我不去。”“你要去。”可是高启强很耐心地说服了他:“你要去的,哥哥这么重要的日子,想要阿盛也在场。”

 

高启盛醍醐灌顶。是他的误解,把这当成是一场互不吃亏的交换:高启强需要这个机会,陈书婷需要一个能东山再起的靠山。但他在恍然之间发现,他竟然是爱陈书婷的。在高启盛幸福的想象中,有钱,有权,有哥哥和小兰,结婚有什么所谓的——要是能气得那些警察吹胡子瞪眼,简直就是堪称完美的未来了。可他竟然是爱陈书婷的。

 

他竟然是爱陈书婷的。

 

陈书婷有种洞穿一切的眼神。“今晚一起吃饭啊阿盛。”她时常对他挽留,摩挲着晓晨的肩膀——这孩子像长在她腿上。陈书婷在无可指摘的用语中将主客场分得很清楚:“都是高家人嘛。”哪怕只有他们两个,她的语气也永远慢悠悠的:“你最好答应,因为你哥今晚也回来一起。”

 

陈书婷从不失态,作为绝对的胜利者,又或是从未将此视为一场争夺,她无需且不屑于流露难堪和气急败坏。

 

高启盛真是烦透陈书婷了。有时候和高启强聊点经营业绩相关的事情,中途陈书婷就袅娜地下了楼梯,“结婚请帖熨好了。”

 

她永远保持精致,眼线的弧度一丝不苟,“叫小虎他们散出去吧。”她伸手推了一下高启强的肩膀,因为羞赧压低了点声音:“哎对了,别叫太多人啊,那么高调干嘛。”高启强这时候显得格外执着:“那怎么行……”

 

高启盛真是一秒都看不下去了。他的哥哥,他的父亲即将成为一位丈夫——一个与他毫无关联的角色。

 

真他妈该死,高启盛顾影自怜地想。他在想象中把自己尽可能美化,当成那种无辜且可怜巴巴的羔羊。尽管他的小灵通已经开成连锁,尽管他已经不再缺钱,尽管再也没人敢对他呼来喝去,他还是觉得自己陷入另一种令人值得同情的苦难,甚至怀念起高中时家里的破窗子和磕破了口子也没钱换的碗碟。贫穷、窘迫、责任和罪恶,让他产生一种对高启强只能与他共享这切肤之痛的怀念。

 

高启强并不让高启盛插手建工集团的事情,小灵通店又有代理人,他干脆做了甩手掌柜,闲得没屁事,心血来潮就去接晓晨。在学校门口就想起来,小时候等小兰放学的时候。高启强永远有另一位弱小者要关怀,比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做。

 

也许是出于曾给他补课的情分,高晓晨并不怕这位温柔且耐心的家庭教师,“哥哥,我妈妈今天不来我吗?”

 

高启盛听到这句话,突然又觉得和他同病相怜了:“陈书婷——”他换了个词,以便更加恶毒地说:“你妈!——她不要你啦!”

 

晓晨的笑容瞬间垮下去,哭声憋在嗓子眼里,就像一只呜咽的小狗,高启盛于是露出微微的笑容,蹲下来给他擦眼泪:“跟你开玩笑呢晓晨,我的意思是,以后得喊我二爸,明白吗?”高晓晨哭得更起劲了,简直是放开了嗓子在嚎,高启盛就嫌恶且了然地开口:“行了,这周数学卷子我帮你做,行吧。” 

 

这小子立马就不哭了。

 

这也是个人精。高启盛想。跟他妈一样。

 

“晓晨,哥哥带你玩个游戏怎么样?”

 

于是当高启强回来,质问晓晨被接到哪儿去了,高启盛正翘着二郎腿,把玩着新买的腕表:“哦,我把他丢了。”高启强又问了一遍,高启盛仍平静地坚持着,这回抬头了:“哥,我不是说了吗,我把他丢了啊。”

 

打啊,打啊。高启盛看着他扬起的手幸灾乐祸地想,几乎有点期待。高启强却只是很疲惫地捏了下眉心,加重了语气:“……阿盛,听话!”

 

怎么还不打,高启盛失望地想。他几乎有一种悲戚的心情:哥哥真的变了,连打我都不肯了。

 

“高启盛你他妈完蛋了你!”高启强在想另一件至关重要的事,心急如焚地吼回去,把他肩膀抓得生疼:“你读书读傻了?啊?书婷不会放过你的你不知道啊!”

 

只是高启盛在自己的逻辑里委屈得要命,疼得要流眼泪了,眼睛通红地摔了门。恰好在门口碰到带着晓晨回来的陈书婷,“阿盛,怎么出去呢,不吃完晚饭啦?晓晨这边刚溜完冰就闹着让你辅导功课呢。”晓晨还跳起来拉他的手:“二爸!”

 

高启强没拦住他,在和陈书婷若无其事的聊天间隙,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。他对他这个弟弟一向是没办法的。哪怕对他是否真的能做出这种事,他丝毫不怀疑。

 

他们一向联系紧密,但凡好事,他有的阿盛也要有。他曾打算这样开口:阿盛,等你打算结婚了,哥哥给你办最盛大的婚礼。可他有一种莫名且强烈的直觉:这会引来激烈的反抗和旷日持久的争吵。他不想招惹他的弟弟生气。

 

很长一段时间,高启盛在白金瀚花钱如流水,而高启强连过问一句都不曾,默许他变本加厉,每天变着花样作天作地。白金瀚的经理被他烦得要死,他再一次骂走一批服务员,言语极尽刻薄,堪称无理取闹。经理满脸堆笑,心里倒腾着新词已经把暴发户和土包子骂了个遍。高启盛无所谓,他巴不得他们去给高启强告状,最好一天十次。

 

唐小虎是知道一些的,以一种设身处地的劝法:“阿盛,我懂你,我哥虽然没结婚,但是知道他进局子那时候,我也是悲痛得很。”

 

高启盛喊他滚蛋。 

 

唐小虎作为大哥的小弟不仅要经营赌场生意,还要管老大家的家务事,简直忙坏了。他曲线救国,找高启兰寻求帮助。高启兰就给高启盛打电话,电话打来打去,最后开始倾诉两年前的少女心事。高启盛抓错重点,又有了做哥哥的样子:“那小子哪里好?你哥我帮你找个更好的!”

 

他想说你喜欢谁也不能喜欢安欣啊,那警察好像整天没事儿干就知道查你大哥。不过他当然不能如此坦白,就说全京海那么多人,怎么偏偏就喜欢他?高启兰顺着他的话叹气:“是啊二哥,你说,全京海那么多人,怎么偏偏就喜欢他?”

 

话落在耳朵里,有了别的意思。高启盛想,喜欢这个词真他妈肤浅。他就这么个人,连残存的善念,全都搁他哥身上了,这才叫深刻呢。“高启兰你是不是我们高家人啊?”高启盛用一种失望透顶的语气:“你要真这么想那就去追他,不行就绑了他,或者绑他那个、李什么来着,哥帮你,尽管开口。”

 

陈金默是一把好用的刀,明面上和高启强并不认识,因此并不在婚礼名单内。高启盛去到鱼摊,并不是为了寻找安慰。鱼摊还是老样子,只是猪肉荣和翠姨差点没认出他,没敢跟他打招呼。高启盛看不上陈金默杀鱼,觉得比起他哥杀鱼和他本人杀人的手艺要逊色得多。

 

陈金默秉持着沉默是金的准则,并未主动搭腔,专注捞鱼。躺椅还在老位置,高启盛无所事事地倒下去,闻到熟悉的腥味,“我哥最近来过吗?”陈金默“嗯”了一声。

 

“事情都进展得顺利?”陈金默又“嗯”了一声。

 

“他具体要做什么,我能帮他。”陈金默终于换了一句:“你哥不让我跟你说。”

 

高启盛猛地站起来,有点要发作的意思,躺椅被他的动作带的晃了好几下。陈金默仍然专注捞鱼。他的脸太臭,对客人也是如此,因此鱼摊的生意很差。两个人又看着鱼发了一会儿呆,高启盛问,“你想过黄瑶嫁人的时候吗?”陈金默又沉默了一会儿,“你哥要结婚了?”

 

高启盛于是要去见唐小龙,因为亟需找到人同他同仇敌忾。“我哥要结婚了,”他的苦闷无处吐露,只好做一些微末的报复和挣扎:“你们当时要撞死的那个女人。”唐小龙有点无辜,他穿着宽大的囚号服,自认已经承担了恶果,这会儿却又莫名承担了一腔怒火,只好挠挠头:“那……那你帮我恭喜强哥,顺带代我给嫂子道个歉。”

 

“前两天和小虎聊天,”玻璃外头,高启盛安静了一小会儿,以牙还牙地报复道:“他说你进去那天他可高兴了。”

 

挣扎无果,高启盛做了最后的让步,哪怕这个问题几乎让他觉得屈辱:“你会再要孩子吗?”高启盛就坐在副驾驶,高启强一伸手就方便地摸到他的头发:“我答应过书婷不要的。”

 

江边风大,高启盛发质软,此刻正好被风吹得怒发冲冠,咄咄逼人地问:“所以呢?你想要吗?” 高启强摘了墨镜,轻轻推了一下他的头,笑道:“你小子长大倒是忘了,你跟小兰,一个比一个皮,烦得要死啊!”

 

他哥不想再要孩子,且是为了他。高启盛听懂了,心就又柔软得一塌糊涂。

 

结婚前一阵子,高启强的应酬还是很多,和龚开缰喝到凌晨三点那回,是真有点醉了。那时候陈书婷还没让他找个司机,高启盛就扛起高启强,没回他那栋别墅,而是回了筒子楼里那间小破屋子。楼梯间很窄,他的膝盖承受两个人的重量,就好像把全世界都给扛在了背上,幸福满足得要颤抖。

 

一个丁老头,欠我两弹珠,我说三天还,他说四天还,去你妈个大鸭蛋。老楼梯灰黄色的墙面有他拿钥匙划的丁老头,还有一家人——他、他哥,还有小兰,已然组成了一个圆满的一家三口。他想起小时候妈妈给他讲故事,说有一个人的剑掉进了海里,于是在船舷上做个记号,打算在岸边再顺着记号捞起来。他又想了一会儿故事的结局,觉得寓意不好,就不再想了。

 

高启强一身酒气,把自己埋进阁楼的小床里。他们一起在这张床睡了十几年,能熟练找到最舒坦的位置。高启盛慢慢地靠近了,像条长长的蟒蛇一样趴在他旁边,近到呼吸都交缠。他在思考:哥哥醒了会是什么反应?会意外、惊讶还是愤怒?他的手很巧,可以为他的哥哥做一只枪,也可以烧最心爱的店,当然也可以做别的。当然,高启盛并不是一定要做些什么,只是好奇,最疯狂的也只有一小部分的挑衅。

 

他嫌恶地摘了高启强的戒指,随手弹开扔在地上,听到清脆的“当啷”一声。

 

高启盛是无路可走的。自从高启强替他捱过父亲的耳光,放弃读书,成为鱼贩那一刻,他就再没有别的活法,留给他的路只有一条——跟高启强活在一块。这个活在一块是指像生姜,同个根长出来一瓣缠一瓣,长在一块、烂成一堆、埋在一起的意思。因此高启盛一直很自在,如果有办法同他更亲近,联系更紧密,他当然也乐意。他依恋地数着他哥的睫毛,逡巡着他的嘴唇,语气是理所当然的:“哥,哥,你别把我往外推行吗?”

 

“……阿盛?”很突然地,高启强睁开了眼睛。高启盛的血液在这瞬间凝固,突然滞后地产生一种恐惧和迟疑——他知道了,他要知道了,要怎么办?他要怎么办?灯丝太久没用过,有点轻微的电流呲声。高启盛紧绷得心脏都要呕出来了,高启强的目光迷茫了那么两三秒,终于定在他脸上,笑着朝他张开双手:“回家啦,来,小盛,哥哥抱。”

 

高启强在熟悉的环境很有安全感,依稀感觉回到了习以为常的日子,此刻正和他这十几年最亲近的人睡在一起,伸手一摸,却发现弟弟的眼泪落了满脸。他莫名其妙,摸了摸弟弟的头发,嘟囔着,“傻仔。”

 

高启强和陈书婷的婚礼非常盛大。

 

嘉宾包括建工集团各个层级,高启强甚至给安欣也发了请帖。当然,他不会来。高启兰也赶了回来,只是很有些局促。两年时间,什么都变了,她再也不用担心学费,二哥回了京海,生意越做越大,大哥结婚了,多了个嫂子,虽然知道,但亲眼所见多少还是有点不习惯。唐小虎在今天忙得晕头转向,斟酌着对她的称呼:小兰?阿兰?兰姐?

 

“老爹!”陈泰被陈书婷挽到主桌,当仁不让地坐下,正和高启强谈笑,两个人展现出一场父慈子孝的画面。高启盛叫了声泰叔,在心里骂,眼袋都掉到下巴了,个老不死的。高启强叫他老爹,自己叫他叔,狗屁道理,他厌恶一切将他和高启强分割开来的关系。

 

婚礼的步骤非常繁琐,某种程度用以彰显郑重。

 

高启盛举酒杯的时候,唐小虎很紧张,偷偷瞟着高启兰,意外发现她握着高脚杯的手也在泛白。她也很紧张。显然,他们同样,丝毫不怀疑某个人有搞砸这场盛典的潜质。不过高启盛并未做任何出格的事情,发型和眼镜都十分中规中矩,且很投入、很谨慎,脸上简直有种圣光。

 

以至于敬酒时连陈书婷都看过去好几眼:“嗳,你弟,转性了?”高启强无奈:“小孩子嘛,就这样。”陈舒婷风情万种地白了他一眼:“二十二了好吧,也就你把他当小孩子……”

 

可高启盛喝多了就又开始现原形,开始胡搅蛮缠一些亘古不变的难题,诸如:哥,我、小兰和嫂子掉进水里了,你怎么选?他自动将自己和小兰代入爹妈的角色,一桌的人于是开始无伤大雅地起哄,高启强就轻轻扇了他一巴掌,很怜爱那种手法,“阿盛,别发疯啊。”

 

“瞧我这嘴!”高启盛给了自己一个结实的嘴巴子,把手里的酒一饮而尽了,赌咒似的开玩笑:“算啦!哥哥,让你没得选!”所有人都如释重负且轻松愉快地笑了。陈书婷轻描淡写地给小叔子倒酒:“阿盛这是喝少了。”高启强有点心疼,伸手接过来:“算了,阿盛从小肝不好,我来替他。”

 

陈书婷是很习惯这种场面的,已经换上第二套敬酒服。她酒量好,一杯接一杯,招呼各桌子全京海有头有脸的人物,十分大方且优雅。只是晓晨似乎又和别的小孩生了矛盾,不得不暂时离场去处理。主角便只剩一个,唐小虎跟在高启强一边招呼,看见高启兰抱着他,眼泪浸透他半边肩膀:“大哥,新婚快乐,二哥虽然没说,他也是替你高兴的。”

 

“傻孩子,有什么好哭的。”高启强轻轻拍着高启兰的肩膀,“你二哥,我当然也是知道的。”她的眼泪并未间断——不舍且幸福的眼泪,真跟嫁女儿一个心情了。说点什么。唐小虎看着高启兰的红眼睛,在心里焦急地催促着自己,说点什么。

 

“小、小兰……”唐小虎舌头打结,刚出口的话很突然地中断了,因为他听到一声长长的叹息。这声音如此轻微又如此沉重,以至于他几乎以为听错了。于是他的目光在喧哗的席间逡巡,寻找那叹息的去处。然后他看到高启盛穿上了一丝不苟的黑色西装,领结的位置都十分讲究,一杯接一杯,鱼一样穿梭于席间,跟人觥筹交错、你来我往。挑伴郎服的人眼光很好,那是完全和主角搭档的一套衣服。

 

很突然地,唐小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他知道——可怕的正是他们都知道。这样喜怒形于色的人,没人有理由看不出来:他近乎机械地重复着这个姿势,以一种拙劣的模仿。

 

而那叹息有一种疼惜且了然的语气,至于到底来自于谁,他并不敢去想。

 

 

-END-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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